水里泡了三天,又捞出来晒干。 我动了动手指。 意识是完整的,三十岁的记忆和这两天发生的一切,清晰得像刻在骨头里。 我猛地坐起来,冲到镜子前。 镜子里是我自己。 “小以初?” 没人应。 房间里安静得只剩下隔壁装修的电钻声,嗡嗡嗡,像往我脑子里钻。 她走了。 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十八岁混蛋,真的走了。 我忽然有点想哭,又有点想笑。最后什么都没出来,就那么在镜子前站着,站成一个傻子。 转身的时候,我看见床头柜上放着什么东西。 一封信。 信封是我抽屉里那叠没用过的,十八岁的我写的。 我拆开,手有点抖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