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中未免都不由一颤。 诛十族,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,甚至两人不清楚所谓的‘十族’到底牵扯到哪些人。 因为目前,他们所认知的最高株连刑法,就是诛三族。 族诛的刑罚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,当时已有“罪及家人”的记载,但真正将诛族形成法律的是在春秋时期的秦国,秦文公二十年,秦国开始实行诛三族之罪。 秦朝末年,丞相李斯和宦官赵高被处以“夷三族”的刑罚。 而这诛三族中,具体三族分别指的的是父族、母族、子族这三族。 父族一方所有的亲属,母族一方所有的亲属,自己的子嗣以及子嗣的夫人、良人等等。 诛十族,这是他们想都未曾想过的,这老四刘恒得多狠,开创出了这么荒谬暴怒的刑法? “这,这这这,这和暴君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