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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过了两个月。
秋天了。
手机响了,周明发来一条消息。
就一句话:
【可欣要和我离婚了。】
我看了半天。
没回。
林可欣起诉离婚。
要分房子,要抚养费,要小宝。
还提了一个理由——"男方母亲有精神问题,不适合作为监护环境的一部分。"
精神问题。
在他们嘴里,我动一动就是脑子有毛病,他们就能名正言顺地控制我的钱、我的房子、我的人生。
周明请不起好律师。
急了。
一纸律师函发到我老家,要我出庭做证"我精神正常",同时帮他争取小宝的抚养权。
函里还写着一句:如母亲愿意共同抚养,法院会更倾向于判给父方。
翻译一下,他又想把我拉回去当免费保姆。
我去镇上医院做了一份全面体检。
血压正常,血糖正常,心肺功能正常,精神状态评估正常。
然后给律师回了一封信,五行字:
"我身体健康,精神正常。关于抚养权问题,请法院依法判决。我不参与。"
开庭那天我没去。
法庭上曝出了很多东西。
周明为了证明"我妈有钱可以帮我养孩子",提交了我这些年所有的转账记录。
法官翻看了全部记录,当庭说了一句话:
"被告母亲的转账显示,退休后几乎将全部积蓄用于支持被告家庭。而被告夫妻双方,没有给被告母亲支付过一分钱赡养费。"
法庭上安静了几秒。
周明的脸白了。
不止如此。
法庭上播放了一段录音,不知道是谁递交的林可欣之前跟闺蜜的通话。
录音里,林可欣的原话:
"我婆婆就是个提款机,好哄得很。周明说两句软话她就乖乖掏钱。以后老了我们扔养老院完事儿了,谁伺候她。"
据说旁听席一片哗然。
周明坐在被告席上,一个字说不出来。
最终判决,
小宝抚养权归周明。
原因是林可欣没有稳定收入,林母也明确表态拒绝帮忙带孩子。
法官几乎是盯着林可欣说的这句话:"抚养权的归属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。"
林可欣分到了一部分共同财产后,签字走人。
走之前甩了一句:"这个家早就是个坑,我受够了。"
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判决当天晚上,周明打来电话。
声音嘶哑得不像他。
"妈小宝判给我了。我一个人带不了你你能回来吗?"
我沉默了很久。
"周明,你法庭上提交了我的转账记录,你是想让法官看到你拿了你亲妈多少钱吗?"
电话那头只有喘气声。
我挂了。
放下手机。
院子外面起风了,柿子树的叶子沙沙响。
我进厨房,煮了碗面,吃完洗了碗,躺下睡觉。
一夜无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