幽梦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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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过了两个月。

秋天了。

手机响了,周明发来一条消息。

就一句话:

【可欣要和我离婚了。】

我看了半天。

没回。

林可欣起诉离婚。

要分房子,要抚养费,要小宝。

还提了一个理由——"男方母亲有精神问题,不适合作为监护环境的一部分。"

精神问题。

在他们嘴里,我动一动就是脑子有毛病,他们就能名正言顺地控制我的钱、我的房子、我的人生。

周明请不起好律师。

急了。

一纸律师函发到我老家,要我出庭做证"我精神正常",同时帮他争取小宝的抚养权。

函里还写着一句:如母亲愿意共同抚养,法院会更倾向于判给父方。

翻译一下,他又想把我拉回去当免费保姆。

我去镇上医院做了一份全面体检。

血压正常,血糖正常,心肺功能正常,精神状态评估正常。

然后给律师回了一封信,五行字:

"我身体健康,精神正常。关于抚养权问题,请法院依法判决。我不参与。"

开庭那天我没去。

法庭上曝出了很多东西。

周明为了证明"我妈有钱可以帮我养孩子",提交了我这些年所有的转账记录。

法官翻看了全部记录,当庭说了一句话:

"被告母亲的转账显示,退休后几乎将全部积蓄用于支持被告家庭。而被告夫妻双方,没有给被告母亲支付过一分钱赡养费。"

法庭上安静了几秒。

周明的脸白了。

不止如此。

法庭上播放了一段录音,不知道是谁递交的林可欣之前跟闺蜜的通话。

录音里,林可欣的原话:

"我婆婆就是个提款机,好哄得很。周明说两句软话她就乖乖掏钱。以后老了我们扔养老院完事儿了,谁伺候她。"

据说旁听席一片哗然。

周明坐在被告席上,一个字说不出来。

最终判决,

小宝抚养权归周明。

原因是林可欣没有稳定收入,林母也明确表态拒绝帮忙带孩子。

法官几乎是盯着林可欣说的这句话:"抚养权的归属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。"

林可欣分到了一部分共同财产后,签字走人。

走之前甩了一句:"这个家早就是个坑,我受够了。"

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判决当天晚上,周明打来电话。

声音嘶哑得不像他。

"妈小宝判给我了。我一个人带不了你你能回来吗?"

我沉默了很久。

"周明,你法庭上提交了我的转账记录,你是想让法官看到你拿了你亲妈多少钱吗?"

电话那头只有喘气声。

我挂了。

放下手机。

院子外面起风了,柿子树的叶子沙沙响。

我进厨房,煮了碗面,吃完洗了碗,躺下睡觉。

一夜无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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